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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

文章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-05-16

农工学发〔202413 

各位党委委员、党员理事、理事,各分支机构、分支机构党的工作小组,各地方学会,全体党员会员、会员: 
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指出,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经党中央同意,自20244月至7月,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。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安排和部署,我会现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请各位党委委员、党员理事、理事,各分支机构、分支机构党的工作小组,各地方学会,全体党员会员、会员认真学习《条例》,做到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言行准则,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,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、加强自我约束、提高免疫能力,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。  

欢迎将学习心得体会、活动报道等报送至学会秘书处。   

联 系 人:高 虹  安梦迪  管小冬 

联系电话:010-59197098 

联系邮箱:hqcsae@agri.gov.cn  

附件: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电子书   

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党委 

2024510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文档下载:13号文--附件.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电子书.png < 关闭 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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